项目所在地:**省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紫外线UVB等4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中“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注明可用于耳鼻咽喉等部位相关疾病,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现变更为:
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二)原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中“(一)申领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每日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现变更为:(一)申领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三)原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中“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项目设备均为二类医疗器械)”;
现变更为: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项目设备均为二类医疗器械):
1.投标人为代理商: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原招标公告中“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4月1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日报副楼4楼**招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原招标公告中“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日报副楼4楼**招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本公告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联系人:刘女士、虞女士
移动电话:135****8745/0431-****8119
采购机构:某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