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竞价项目名称:**省各级预算单位2026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
2、二次竞价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131350.00
4、采购需求:
(1)标的物信息:
采购标的: 本项目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分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主险保险责任终止的,其相应的附加险保险责任同时终止。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 1、主险: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3个险种。 2、附加险: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共13个险种。
服务内容: 新能源车车辆保险
数量(单位): 37 自主定价系数
最高限价说明:供应商参与竞价的单价最高限价以其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的协议价格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省各级预算单位2026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竞价规则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高于其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的协议价格。
(2) 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人预算金额。
不符合上述规则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成交原则
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竞价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竞价活动终止:
(1) 在竞价响应开始时间前,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2)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的;
(3) 出现影响成交结果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五、竞价响应时间、方式响应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6:00:00至2026年03月26日 16:00:00
响应方式:供应商在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服务与支付要求服务地点:**省**市**区翠竹路93号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按上述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但支付时间原则上不得多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征集文件、竞价需求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否则,采购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七、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人:胡巍
联系方式:199****9191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