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两房”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服务期限 | 备注信息 |
| 0635-2509N089BH | ********检察院“两房”安保服务项目 | **** | **省**市**区新埠街道康盛大道6号碧桂园**之心B07-1地块B座1001、1003 | 62193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评审总得分: 84.00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 1 | ********检察院“两房”安保服务项目 | ********检察院“两房”安保服务项目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雅娟、谢丽春、祝恩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8458.33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郑东新区**路2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371-****5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路与黄**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0371-****5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0371-****5709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