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滇中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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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滇中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滇中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图斑核实

根据省厅下发“四空间”划定底图数据,按照“优先确定现状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的顺序,对省级下发底图进行确定和补充。现状耕地空间划定规模必须守住耕地保护任务底线,实地为非耕地的原则上不划入现状耕地空间。严格审核应纳入情形和不宜纳入情形,形成滇中新区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成果纳入省级“四空间”一张图。

2.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

(1)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调整补划工作

在已上报的基础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省级及省级以上可实施的、有明确选址范围且规模合理的、尚未违法动工的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明确项目选址选线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随“两个空间”数据成果一并上报,符合规定的项目将纳入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

(2)提前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存量问题

提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存量问题的排查、复核,复核后确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保留政策的,可以统筹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经省级专项机制同意并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中单独说明情况后按程序上报,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调整工作。

(3)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工作

根据2025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5〕268号)、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成果以及省厅下发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规模基础上,统筹考虑新区未来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四空间划定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需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正向优化调整需求和剩余储备区规模,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规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模高于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1%。

本次储备区更新,按照2025年储备区划定时数据库汇交要求,提交更新后完整的储备区数据库。

(4)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

①摸清需调出的情形,形成工作底图

以下情形予以调出并落实补划。一是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年度评估调整和即时纠错情形的;二是符合专项规划有明确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出的;三是符合《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方案》中对予以保留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非住宅类房屋存量问题;四是符合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6〕37号中因工艺改造升级等原因,造成在原址改扩建的省级及以上产业项目确需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五是列入殡葬整治专项行动清单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留范围管理的;六是符合正向优化标准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除已纳入殡葬专项整治行动的殡葬设施项目外,均需进行举证,经举证审核通过的,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补划后,必须满足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更优底线要求。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要求,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为基础、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范围为目标。全面摸清底数,对拟调出和补划地块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底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疑似流出图斑底图。

②外业核实

a.以图斑为单元,对符合永久基本农田需调出的情形图斑底图进行外业资料举证信息收集、图斑举证工作。

符合年度评估调整(《红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情形:移民搬迁不适宜耕种、零星破碎地块、坡度15度以上、不稳定耕地、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生态脆弱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河湖管理范围内,严格管控且无法恢复治理、灾毁或采矿损毁、经核实不符合划入要求、自然保护地内开天窗、永农依法依规查处后确实无法恢复的违法用地、其他合理调出。

举证材料:

非耕农用地:出具调出情况说明,明确总体情况、图斑信息、调出理由及政策依据;建设用地:按调出情形逐图斑举证,出具批复、查处文件等支撑材料;****基地:无产权证明的提交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说明。

b.符合即时纠错(《红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情形:****基地、已办理手续的设施农用地、有合法林权证等权属证书的土地、其他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

举证材料:

****基地:不动产权证或批准文件、即时纠错认定意见表;已办理手续的设施农用地:备案证、即时纠错认定意见表;有合法林权证等权属证书的土地:林权证、即时纠错认定意见表;其他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批准文件、即时纠错认定意见表。

c.符合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可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有明确选址范围;尚未进行建设。

举证材料:项目清单、矢量范围及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d.符合省级及以上产业项目:因工艺改造升级等原因,造成在原址改扩建的省级及以上产业项目,可局部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举证材料:省级及以上设立产业项目的批复文件;因工艺改造升级等原因造成在原址改扩建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证明材料;调整补划矢量范围。

e.符合对予以保留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非住宅类房屋存量问题:复核后确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方向和要求等保留政策的,可统筹纳入永久基 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在调整补划方案中单独说明情况,报省级专项机制同意后调整。

举证材料:省级专项机制同意的证明材料;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以县域为单位);调整、补划矢量范围

③数据建库

根据省、市成果数据汇交要求,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制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矢量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矢量数据;整理汇总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举证材料。

④数据质检

县级组织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数据库进行审核,检查数据库成果的一致性、正确性。

⑤成果汇交

按省、市要求汇交成果。

(二)工作范围

2026年度**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优化调整。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具体以实际工作开展时间为准。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按要求完成**滇中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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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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