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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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马****屠宰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 03- 20 16: 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700


传 真:0833-****700


地 址:**县民建镇鄢家巷安置小区1号楼A、B区3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屠宰场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荣丁镇**村一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水清山****公司


(五)项目概况:**一个建筑面积约14000****屠宰场,年屠宰生猪约8万头,牛约1千头,羊约5千只,禽类约10万羽,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等。


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同时在保证施工机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以降低尾气对环境的而影响。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设置废水沉淀池和隔油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和处理。


(3)噪声:主要包括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等。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规定,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对强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优化施工总平面图,结合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将主要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远离周边各声学环境敏感点处,以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文明施工,各种建筑材料及工具在使用、装卸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降低相互碰撞产生噪声;注意日常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非正常情况下的强噪声排放;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筑弃渣等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过城市建成区、学校和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


(4)固废:主要为基础设施开挖产生的挖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项目施工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或绿化用土。****回收部分集****收购站,不可****政府****填埋场进行填埋。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为进出场道路扬尘、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站等恶臭废气、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等。


做到进出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以降低道路扬尘。各待宰区、屠宰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一套共用的“生物除臭塔”装置(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生物除臭塔去除效率取值90%,负压抽风收集效率取值90%。污水处理站采用半地埋式设置,池体加盖密闭,并对各主要产臭单元分别采取负压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生物除臭塔”装置(TA002)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生物除臭塔去除效率取值90%,负压抽风收集效率取值90%。天然气蒸汽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12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3)。食堂油烟用吸风罩集风,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4)。柴油发电机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发电机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至楼顶排放。同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加强培训,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蒸汽锅炉废水等。


厂区**1座处理能力为6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集水池+微滤机+隔油初沉池+调节池+溶气气浮机+水解酸化池+厌氧池+一级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缺氧池+二级好氧池+二沉池+终沉池。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表3三级标准后,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蒸汽锅炉及纯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待宰区的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设施处****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系统设置截留阀、转换闸门、初期雨水截流井等系统,前15min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后,****处理站处理;15min后经人工打开闸门,将15min后的雨水排至项目区外。


****处理厂建成前,生产废水预处理后接****处理厂处理(若雨天****处理厂出现满负荷,则通过罐车将本项目废水运输至马边彝族自****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牲畜叫声、车辆进出等。


(2)合理平面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区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机械设备设置减震垫等措施,降低振动噪声;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宰杀采用麻电机将牲畜致昏后刺杀,可大大降低牲畜宰杀过程中噪声。待宰区进行封闭措施,墙体采用吸音、隔声建筑材料建造厂房,同时,项目应当尽量减少对待宰区的干扰,文明驱赶牲畜,保持****的气氛,以缓解牲畜的紧张情绪,减少卸载和待宰过程的嘶叫。运输车辆噪声要制定好运输的时间、路线和人员等的安排,运输选择在傍晚装运,长途运输的运输车应尽量行驶高速公路。应控制车速慢行,待牲畜适应后再以正常速度行驶,尽量避免出现急转弯或急刹车的现象,减少牲畜的挤压或恐慌发出的叫声。****学校时,严禁鸣笛。 厂房外墙使用金属面夹芯板(厂房内配套用房为实体墙),管道与墙体之间的任何孔洞,用岩棉等柔性材料填实,然后两面用密封胶封平。 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塑钢或铝合金窗。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必须用发泡胶填充+密封胶封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标准。


(4)固废:主要为病死猪、牛、羊、禽类及病胴体、粪便、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渣、下脚料、胃肠内容物、毛发、废蜜蜡、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检疫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暂存于车间内独立区域,并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 第82号)中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按GB18599-2020的规定设置环保图形标志,并严禁生活垃圾混入。危险废物设置1处封闭式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门外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待宰区和屠宰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消毒池需采取重点防渗(基础必须防渗,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K≤1×10-10cm/s)。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同一贮存设施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230号)、《危险废物储运单元编码****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和管理制度。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577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接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七)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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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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