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政审〔2026〕6号北流市新圩供销社自来水厂取水许可证准予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玉林-北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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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标 题: 北水政审〔2026〕6号****取水许可证准予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北水政审〔2026〕6号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效力状态:有效
北水政审〔2026〕6号****取水许可证准予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3-13 10:00

****:

本机关于2026年3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组织对****项目取水设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核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450981G2026-0003,批准年取水量为4.9万m3。有效期从2026年3月13日至2031年3月12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

水许可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

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

取水限制决定。同时要加强取水设施和计量监测设施维护,完善

取用水计量台账,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定期报送取用水量数

据,依法缴纳水**税,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三、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

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

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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