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时间:2026-03-20
| 项目名称 | **市**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清江镇、鼎山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66666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伟强 | |
| 联系人 | *渊 | 联系电话 | 173****0633 | |
| 项目投资(万元) | 3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0-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连栋薄膜温室大棚:规模为700亩,包含连栋薄膜温室大棚设施主体工程、温室幕布系统、灌溉与喷淋系统、智能环境控制系统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2、玻璃温室大棚:规模为300亩,包含玻璃温室大棚设施主体工程、温室幕布系统、灌溉系统及辅助设施用****中心、****中心、农资农机具存放区、锅炉房、秸秆处理),配套建设生产道路、给排水工程、燃气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各类临时建筑物产生的废水都必须和下水排水系统连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间生产的废水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 环保措施: 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厕所、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运至弃渣场。 | |
| 承诺:**** *伟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伟强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