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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市****公司提出的**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0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厅、****规划局或****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地址:**市西溪路118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7740);
****规划局 地址:**市**区市府大道468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9093);
**** 地址:**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邮编:317600,电话:0576-****1829)。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空间层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 期限 |
| **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 | **市****公司 | 位于**市漩门海域 |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海床 | 41.5162 | 40年 |
| 透水构筑物 | 水面 | 0.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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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