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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配套设****广场、文化长廊、园区风貌等)概算的复函
****委员会:
《关于****配套设****广场、文化长廊、园区风貌等)概算批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评审中心出具的****配套设****广场、文化长廊、园区风貌等)(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1623-04-01-329742)概算审查意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三角镇莲塘大道。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拟对****莲塘大道(G358路口至莲塘大道尾端路口)路段两边及绿化带进行整体环境风貌提升,包括绿化美化提升、增设文化标语标识、局部景观小品、外立面风貌整治提升等内容,长约2.4公里;(2****广场整体进行环境风貌提升,包括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增设文化标语标识、局部设置景观小品、外立面风貌整治提升等内容,约1.35万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92.551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611.67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8994万元,预备费用32.978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关于**市**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三批)使用安排的通知》(连农农〔2025〕7号)中安排。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配套设****广场、文化长廊、园区风貌等)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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