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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丰和园酒楼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荷城街道西江产业**,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楼高23.50米的酒楼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广场、景观绿化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1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10977.6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5776.84平方米,绿化面积3564平方米,绿地率30.22%。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基坑开挖与回填、建筑物基础施工、道路硬化、雨水管网铺设及绿化种植等,土石方挖填总量0.3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实施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裸露土方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当地商业服务设施,提升区域餐饮接待能力,促进周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