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2026年度新增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实施采购,诚邀省内外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2026年度新增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预算8.58万元。
二、采购方式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判,分值最高为中标企业。标书代写
三、采购需求
2026年度新增企业登记档案接收、档案整理(拆分、编页、组卷)、档案扫描及图像处理、著录标引、页面级别设置、质量检验、档案装订还原、档案归还、档案封皮印制、产生数据售后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及时将数字化加工合格后的电子档案****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信息系统中可供查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档案整理和扫描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标书代写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采购需求,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之内,有谈判意向的供应商将报名回执和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邮寄方式报至****联系人;标书代写
(二)****审核通过供应商资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七、评定成交的方法
按照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服务质量、售后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任务。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能够完全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三)为保证档案的保密性,所有参加档案加工的人员须为中标供应商的员工,且不少于1名员工。
(四)中标方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项目工作内容分包或转包。
(五)中标方应自行提供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生产、办公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扫描仪、办公所需桌椅等);并须承诺依托采购人所能提供的生产、办公条件进行项目实施。
(六)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合同价包干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七) 服务期为一年,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明确具体的验收标准条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 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0851-****7226;
电子邮箱:****17705 @qq.com;
邮寄地址:**省****华南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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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