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人民政府孟津区常袋镇酒流凹村南出口道路修缮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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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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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常袋镇酒流凹村南出口道路修缮项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6)0011号-1 ******区常袋镇酒流凹村南出口道路修缮项目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自贸大厦 5楼** 5-5028(集群注册) 1,147,325.51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区常袋镇酒流凹村南出口道路修缮项目 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范围内全部内容 40日历天 陈冉 豫241****73735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旭东、贺晓丽、张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及《****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人:孟晓利
联系方式:159****7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滨**路61****中心1号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9-****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9-****9588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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