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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迁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茶山镇寒溪水新围工业区二路5号2栋104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PVC型材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PVC型材25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将挤出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空间,并设置集气罩对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水浴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员工管理,紧闭车间门窗,合理规划物料的进出时间,减少日常运行时不必要的开关门行为从而充分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以及加强废气收集措施,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做到不超标、无异味排放。同时,项目废气排气筒尽可能的远离敏感点设置,废气在经过充分收集和有效处理后,再经过大气稀释作用后,对周边的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挤出工序冷却水: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水浴除尘用水:水浴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方式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得到了一定量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噪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故项目营运期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6-03-20 |
| 联系人 | ****环境局茶山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557 |
| 通讯地址 | **市茶山镇茶**路8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