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评审,依据“最低价评标法”的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建议以下排序的成交候选单位:
公示期为3天,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