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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5MAC349DK4G | 建设单位法人:胡敏 |
| 黄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8号 |
| 金属表面处理及起落架维修能力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3.820278 纬度: 29.8536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5 |
| 眉市环建函〔2023〕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25MAC349DK4G001P |
| 2024-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5MAC349DK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5MAC349DK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6c7149b28233e0d3b2a7d20cbb1ee95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镀槽规模详见设备清单;实现镀金属件约11.5万件/年、氧化/钝化金属件约3万件/年、阳极氧化金属件约7万件/年、化学转化金属件约2万件/年及喷漆后处理镀件约2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二期)已**L3#的铬酸盐处理(钝化工艺步骤)、L8# 的镀铬工艺(退铬、镀铬、水洗、退铬和水洗工艺步骤)、L9#镀铂/银手动线(除油、回收、二级逆流水洗、活化、二级逆流水洗、镀银、回收和水洗工艺步骤)、L10#的铬酸阳极化和封闭(铬酸阳极化及水洗、重铬酸盐封闭及水洗、稀铬酸盐封闭及水洗、热水封闭和吹砂工艺步骤,吹砂区用于来料件表面去膜、去镀层等预处理。配置吹砂机2台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和L11#钛合**极化手动线;二期建成后实现镀金属件约1.5万件/年,氧化/阳极氧化/化学转化3万件/年。 |
| 二期部分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全厂共电镀(化学镀)及阳极化、钝化/氧化等生产线共计11条、表面喷涂线1条,目前一期工程已建的生产线仅涉及L3#、L7#、L8#、L9#、L10#、L11#、表面喷涂。生产工艺:1、L3#:来件加工→包覆→除油→回收水洗→二级水洗→镀镉→回收→二级水洗→热处理(除氢)→钝化→二级水洗→检验→退镀工序(退镉、二级水洗);2、L7#:来件加工→包覆→除油→回收水洗→二级水洗→酸洗→二级水洗→腐蚀→二级水洗→磷酸盐氟化处理→水洗→热水洗→检验;3、L8#:来件加工→包覆→除油→水洗→活化→水洗→发黑→水洗→预镀镍→水洗→电镀镍→水洗→镀铬→水洗→化学镀镍→水洗→除氢→镀金→回收→水洗→检验→退镀工序(①退镍(退镍、水洗);②退铬(退铬、水洗));4、L9#:来件加工→包覆→除油→回收水洗→二级水洗→活化→二级水洗→镀银→回收→水洗→镀铂→回收→检验;5、L10#:来件加工→包覆→除油→水洗→去氧化→水洗→阳极化(①硬质阳极化(硬质阳极化、水洗);②硫酸阳极化(硫酸阳极化、水洗);③铬酸阳极化(铬酸阳极化、水洗))→染色(①染色1(染色、水洗);②染色2(染色、水洗))→封闭(①重铬酸盐封闭(重铬酸盐封闭、水洗);②稀铬酸盐封闭(稀铬酸盐封闭、水洗);③热水封闭)→检验→退膜工序;6、喷漆工艺:来件加工、包覆、喷底漆、烘干、喷面漆、二次烘干、修整、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已**L3#的铬酸盐处理(钝化工艺步骤)、L8# 的镀铬工艺(退铬、镀铬、水洗、退铬和水洗工艺步骤)、L9#镀铂/银手动线(除油、回收、二级逆流水洗、活化、二级逆流水洗、镀银、回收和水洗工艺步骤)、L10#的铬酸阳极化和封闭(铬酸阳极化及水洗、重铬酸盐封闭及水洗、稀铬酸盐封闭及水洗、热水封闭和吹砂工艺步骤,吹砂区用于来料件表面去膜、去镀层等预处理。配置吹砂机2台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和L11#钛合**极化手动线;具体工艺与环评一致。 |
| 二期工程中L3#钝化工序变为环评的钝化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贮存于生产车间外14个2m3PE缓冲罐,****园区污水处理厂分类处置。2、生活污水:项目园区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单独一路管道送至废水站生化系统处理;办公、生活区(办公、值班、服务大厅、餐厅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3、本项目前处理及电镀(酸性条件下)过程中会产生盐酸雾、硫酸雾、氢氟酸、氮氧化物等酸性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槽体设置密闭收集或局部封闭收集系统,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酸性废气,拟**3套二级喷淋塔(TA002~TA004)中和处理装置酸性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1,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4、项目预镀金、预镀银、予镀铜、镀金、镀银过程中使用含氰液体会产生含氰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含氰废气产生工序整体密闭单独收集,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含氰废气,拟**1套喷淋塔氧化处理装置(TA006)处置含氰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3,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5、项目镀铬、钝化、封闭等过程中使用含铬液体会产生含铬废气,本次拟**1套喷淋塔聚凝回收装置(TA005)处理含铬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2,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6、设置为密闭式调漆、喷漆及烘干房,有机废气采取整体抽风换气收集方式单独收集(收集率95%);设置密闭式荧光检测间,自乳化、后乳化和乳化槽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5%);设置密闭式静电喷涂房,有机废气采取整体抽风换气收集方式单独收集(收集率95%),拟**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有机废气(处置效率90%),处理达标后由管道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4,离地高度约37m)排放7、抛丸及吹砂设备产生的粉尘,本次拟**1套袋式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吹砂粉尘,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8、排气筒高度为37m9、本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废水分类分质收集至缓冲罐后,****处理厂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本次含铬废水和高浓酸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高浓碱锌废水处理设施暂未运行,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2、与环评一致;3、本项目前处理及电镀(酸性条件下)过程中会产生盐酸雾、硫酸雾、氢氟酸、氮氧化物等酸性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槽体设置密闭收集或局部封闭收集系统,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酸性废气,**1套二级喷淋塔(TA004)中和处理装置酸性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1,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其余两套酸碱废气处理装置未建成,和未建成的生产线配套实施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4、项目预镀金、镀金过程中使用含氰液体会产生含氰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含氰废气产生工序整体密闭单独收集,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含氰废气,拟**1套喷淋塔氧化处理装置(TA006)处置含氰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2,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本次将含氰废气排气筒DA003变更为DA002);5、本次项目镀铬、钝化、封闭等过程中使用含铬液体会产生含铬废气,已建1套喷淋塔聚凝回收装置(TA005)处理含铬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4,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6、设置为密闭式调漆、喷漆及烘干房,有机废气采取整体抽风换气收集方式单独收集;**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达标后由管道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3,离地高度约37m)排放(一期)。其余废气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7、配置吹砂机2台,每台吹砂机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余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8、排气筒高度为37m9、与环评一致。 |
| 1、未变化;2、未变化;3、因本项目生产线分批建设,目前设计①酸碱废气的生产线仅L3#(一期)、L7#(一期)、L8#(一期)、L9#(一期及本次)、L10#(一期)和L11#(本次),目前仅建设1套二级喷淋塔(TA004)中和处理装置酸性废气可以满足一期和二期项目的需要,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其没有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4、除将含氰废气排气筒DA003变更为DA002,其余未变化;5、除将含铬废气排气筒DA002变更为DA004,其余未变化;6、除将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4变更为DA003,其余一期验收的未变化。密闭式荧光检测间、密闭式静电喷涂房二期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7、本次配置吹砂机2台,每台吹砂机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二期项目的需要,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其没有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8、未变化9、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涉及镀种类型为镍、化学镍、铬、镉、铂、金、银,涉及氧化/阳极氧化/化学转化为阳极氧化、化学转化及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涉及镀种类型为铬、银,涉及氧化/阳极氧化/化学转化为氧化、阳极氧化 |
| 二期镀种类型为环评涉及镀种类型,未建设镀种生产线纳入三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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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水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 | 生产废水分质、分类贮存于生产车间外PE缓冲罐(新增14个2m3PE缓冲罐),****园区污水处理厂分类处置,其中含铬废水预处理(两级还原+混凝/絮凝沉淀)、含镉废水预处理(二级破氰+混凝/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后经深度处理(水解酸化+化学沉淀+缺氧+好氧+MBR+软化树脂+UF+RO+MVR)不外排。高浓有机废水(酸析+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高浓酸性废水(酸析+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高浓碱锌废水(氧化破络+混凝/絮凝沉淀)、高浓重金属废水(混凝/絮凝沉淀)经上述预处理后进入后处理系统(化学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芬顿氧化+混凝、絮凝沉淀+砂滤)再排入外排系统;化学镍废水(芬顿氧化+混凝/絮凝沉淀)、含镍废水(混凝沉淀+MCR膜+离子交换)、含氰废水(金/银回收+二级破氰)、综合废水(还原+混凝沉淀)、低浓度漂洗废水(混凝沉淀+MCR膜+UF膜+RO膜)这5种废水经上述预处理后再后处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MBR+软化树脂+原水一/二级RO+活性炭塔+浓水RO),处理后77.7%作回用水回用,剩余22.3%作为RO浓水与前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外排系统(见表3.5-3);外排废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处理厂相应标准要求,与**经开区尾水一****处理厂排口(虎渡溪航电枢纽坝址下游约400m处)汇入岷江。但目前高浓碱锌废水处理设施暂未运行,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本项目生产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环保责任主体为**金****公司。目前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已建成5000m3/d****处理厂一座,****处理厂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水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综上,本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 |
| 2 | 生活污水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 | 项目园区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单独一路管道送至废水站生化系统处理;办公、生活区(办公、值班、服务大厅、餐厅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应标准后,****处理厂尾水****处理厂排口(虎渡溪航电枢纽坝址下游约400m处)排入岷江 | 本项目生产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环保责任主体为**金****公司。目前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已建成5000m3/d****处理厂一座,****处理厂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水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综上,本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
| 1 | 酸性废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本项目前处理及电镀(酸性条件下)过程中会产生盐酸雾、硫酸雾、氢氟酸、氮氧化物等酸性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槽体设置密闭收集或局部封闭收集系统,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酸性废气,**1套二级喷淋塔(TA004)中和处理装置酸性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1,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其余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已检测 | |
| 2 | 含氰废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项目预镀金、镀金过程中使用含氰液体会产生含氰废气,电镀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含氰废气产生工序整体密闭单独收集,采用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含氰废气,拟**1套喷淋塔氧化处理装置(TA006)处置含氰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2,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 | 已检测 | |
| 3 | 有机废气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设置为密闭式调漆、喷漆及烘干房,有机废气采取整体抽风换气收集方式单独收集; **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达标后由管道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3,离地高度约37m)排放。其余废气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一期已检测 | |
| 4 | 含铬废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项目镀铬、钝化、封闭等过程中使用含铬液体会产生含铬废气,本次拟**1套喷淋塔聚凝回收装置(TA005)处理含铬废气,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气筒(DA004,排口离地高度37m)排放 | 已检测 |
|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①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建设单位在布设生产设备时,注意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 ③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有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门为隔声门。 ④各类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 ⑤专人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 已检测 |
| 1 | 项目根据地下水防治要求分别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取2mm厚的HDPE膜+防渗混凝土或采取环氧树脂漆,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其中,危废间防渗为2mm厚的HDPE膜+防渗混凝土及环氧树脂漆,达到K≤1×10-10cm/s);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 项目根据地下水防治要求分别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取2mm厚的HDPE膜+防渗混凝土或采取环氧树脂漆,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其中,危废间防渗为2mm厚的HDPE膜+防渗混凝土及环氧树脂漆,达到K≤1×10-10cm/s);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
| 1 | 生活垃圾:办公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用于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 危险废物:**1个约12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南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六防”设置(防风、防雨、防尘、防腐、防渗、防漏),用于各类危废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 | 生活垃圾:办公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用于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 危险废物:**1个约12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南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六防”设置(防风、防雨、防尘、防腐、防渗、防漏),用于各类危废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 |
| 1 | 事故池:依托园区事故池,容积为5240 m3(1×1940m3、1×2340m3、2×48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水厂废水处理系统下层,事故废水收集管道布置在废水综合管廊内,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和废液等可通过分布在厂区各车间的收集管沟、围堰、集水坑等收集,收集后通过事故废水专用管道送至事故废水收集池。 | 事故池:依托园区事故池,容积为5240 m3(1×1940m3、1×2340m3、2×48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水厂废水处理系统下层,事故废水收集管道布置在废水综合管廊内,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和废液等可通过分布在厂区各车间的收集管沟、围堰、集水坑等收集,收集后通过事故废水专用管道送至事故废水收集池。 |
| 厂房、动力中心、检测中心、办公生活、初期雨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管道、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依托已建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房、动力中心、检测中心、办公生活、初期雨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管道、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依托已建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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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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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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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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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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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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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