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吉恩洁净科技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零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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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3-20
文 号 时 效

拟对“****专用设备零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15:33

建设地点:**省**市**镇西江路8号二期401-2F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拟投资1000万元在**省**市**镇西江路8号二期401-2建设专用设备零件表面处理项目。企业租用******公司2900m2厂房,设立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废气塔等建筑物,建设不锈钢管道电解抛光生产线1条、医疗产品电解抛光生产线1条(包含管件电解抛光单元和网格、刀片电解抛光单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不锈钢管道200吨、专用设备零配件50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3 月13日 至3月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处理中心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后通过专用管****处理中心相应类别的废水收集****处理中心****中心处理;****处理中心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不锈钢管道电解抛光生产线电解抛光产生废气,在电解抛光设备配套储酸罐顶部排气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大小呼吸废气,电解抛光设备配套接收槽设置单侧槽边吸风,废气共同经1套两级三层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对医疗产品电解抛光生产线进行整体密闭,进行顶部吸风,并酸洗钝化槽、电解抛光槽、钝化槽、除油槽设置单侧槽边吸风,废气共同经1套两级三层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1套两级三层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不锈钢管道电解抛光生产线废气、医疗产品电解抛光生产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共用1套两级三层碱喷淋塔和DA001排气筒。采取以上措施收集处理后能够保证项目硫酸雾、NOx、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磷酸雾有组织排放满足**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2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硫酸雾、NOx、氟化物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硫酸雾、NOx、氟化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门窗、厂房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制氮机定期更换分子筛由原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阴极不锈钢材料、有毒有害废包装桶/袋、废过滤材料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 日至2026年3月26 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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