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520********823900T | **** | 下浮率 | 55 % |
****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边坡设计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边坡设计采购已于2026年3月20日在**省**市**区黔****花园9号楼903室完成比选工作,****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现公示成交候选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55%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 |
| 工期:30天。 |
第二成交候选人:**建工****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52%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 |
| 工期:30天。 |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51%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 |
| 工期:30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成交结果公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电话:0851-****8898)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申工 0851-****889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曾多美 182****9481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