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新乡市区开发区11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新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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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11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3-20 17:29

新高环辐〔2026〕1号

****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九域****公司编制的《****开发区11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电站位于**省新****开发区德源路与海德街交叉口东北角,****电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本次间隔扩建位于配电综合楼内,****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电站,不新增用地。

本期工程总投资为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8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建设单位必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并负责解决涉环纠纷。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2026年03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和传真:0373-****994

通讯地址:****应****执法局****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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