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政府****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班班通设备、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瀚特****公司

地 址: **市**区七里店路70号**创意产业园(软件园)8栋

被投诉人: ****

地 址: **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相关供应商: ****

地 址: **市**区****侧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8号

当 事 人: ****

地 址: **市**区码坪街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班班通设备、广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局投诉。经审查合格,本局予以受理,通过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一)硬件部分3、教学安全及设备保护(7)为方便教学,交互平板具有悬浮菜单,能通过多指长按调动到任意位置。”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2、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二)系统应用5、硬件接口3、在 Windows和 Android的白板软件下,悬浮菜单中的书写工具(批注、橡皮)可与底部白板软件的工具条联动。”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3、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二)系统应用5、硬件接口4、为了教师方便应用,交互平板前置提供综合设置物理按键,可在任意通道下一键呼出系统设置、系统检测、智能温控(含高温预警及断电保护功能)、信号源预览等功能进行快速设置。”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4、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二)系统应用7、为方便教学,悬浮菜单中的信号源可自定义修改,并固化到菜单中,一键直达常用信号源。”中标****公司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5、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 ”参数要求:“(二)系统应用11、具有组卷、阅卷功能的考试系统。”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B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6、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三)教学软件2、白板软件★(5)仿真实验:涵盖K-12年级科学、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本地仿真实验**,仿真实验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注意事项、实验检测、实验应用等环节,为方便向学生展示及操作。”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7、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三)教学软件2、白板软件(6)键进行备、授课场景切换,语文备课至少包含汉字、拼音、注音、古诗词、学词语、学拼音、成语词典等内容。提供不少于3000个国标一级汉字,包括汉字的笔顺演示和指定分解笔画演示;支持手写识别拼音,以及笔顺演示和朗读发音;提供单个或多个文字自动注音功能。”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8、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三)教学软件2、白板软件(8)自动识别粗细笔,不借助菜单切换,根据接触面积,自动识别粗细笔笔迹,方便教师板书及批注重点:至少提供硬笔、智能笔、荧光笔、激光笔、软笔、纹理笔、图章笔、手势笔等多种书写工具。”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9、货物“交互式智能平板”参数要求:“(三)教学软件3、**平台提供多门学科工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体育、书法等常用学科。”中标方****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希沃E86EB)之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参数应标。 请求就上述事项调查核证:1、要求中标人****提供“交互式智能平板”生产厂家对投诉人质疑的技术参数的确认函,以证明****是否存在虚假参数应标;2、按照招标文件对货物采购需求中第8项其他中所提供的“交互式智能平板”设备进行测试。如确实不符招标要求,应按照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处理,以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事实 根据投诉事项,本局对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附件及调取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审查情况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是对中标人****所投标的“希沃交互式智能平板”技术参数中有9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属于虚假参数应标,提出投诉。经审查,中标人****在该采购项目中所使用核心产品的是******公司希沃品牌86英寸E86EB型号的交互式智能平板,在******公司给****、****教育局出具的《技术参数确认表》中对其所制造的希沃品牌86英寸E86EB型号的交互式智能平板的技术参数进行了确认,从其竞标规格中所提供的参数上对比均已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另根据采****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交互式智能平板招标参数现场测试后所出具的验收报告,****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均无偏离,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政府财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0
其他公告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