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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0
| 项目名称 | ********水厂沼气提纯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沈****工业园区**北一路2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茵 |
| 联系人 | 张靳涛 | 联系电话 | 137****20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88 | 环保投资(万元) | 9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本项目依托我司现有纸机和浆线环评,原环评:“污水厂IC工艺产生沼气送锅炉燃烧供热”、“碱回收炉、石灰窑采用天然气作为辅助燃料”,本项目是对原有沼气燃烧工艺的优化,提纯过滤后的沼气,基本可达到二类天然气品质(根据技术协议甲烷含量≥92%),沼气焚烧可节约天然气用量,同时沼气品质提高对比直接送锅炉等燃烧对后端燃烧稳定和烟气治理也有利。2、本项目计****处理厂生产过程中IC产生的沼气,经湿法脱硫和变压吸附(PSA)工艺提纯后,按原途径作为燃料使用,能替代部分天然气消耗,可节将成本。提纯后的沼气去除了大部分总硫(以S计)、硫化氢、二氧化碳等物质,本项目无新增排放口,提取含硫物质主要为硫磺(滤饼硫膏),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包装外售。沼气提纯产生的****水厂处理后排放。3、本项目新增一套50000Nm3/d沼气提纯设施及附属软硬件设备,配套土建为设备基础等,无新增用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计****处理厂IC产生的沼气采取湿法脱硫和变压吸附(PSA)等工艺提纯措施后通过送锅炉等燃烧助燃,再经锅炉等配套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沼气异****水厂洗涤塔和生物除臭设施,不新增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沼气提纯后冷凝****水厂治理措施后通过污水总排口和市政污水****水厂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做好噪声治理,确保监测达标。 | ||
| 承诺:**** 张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茵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