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6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5]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2.1 建设地点: **市**区**镇、**镇、新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包括保土耕作1092.54hm2,封育治理1289.12hm2,坡面水系治理12.49hm2,坡改梯5.85hm2。水源点治理2处,**排水沟2961m,**沉砂池7座,**1.0m宽生产道路1859m,改建1.0m宽生产道路1594m,改建1.5m宽生产道路179m,改建2.0m宽生产道路161m,改建3m宽生产道路2749m,改建3.5m宽生产道路972m,蓄水池3座,溪沟治理1817m,栽植乔木112株,灌木丛537m2,种草4474m2,封禁碑3座,小流域工程碑3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143.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36.1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示图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6号 | 地 址: | **市**区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3栋7-7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斌 | 项目负责人: | 田敏 |
| 电 话: | 158****8877 | 电 话: | 159****171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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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6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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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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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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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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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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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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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83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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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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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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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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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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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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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18********0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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