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侧**路东侧金融大楼B-17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孟庆哲 0550-****40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街道**东路****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姬银阁 177****818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259.65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贯焱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粤244********21236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离岸科创园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期)项目 2.****花园综合楼项目楼内室外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二次) 3.OPPO****制造中心B地块F1装修工程 4.华润置地地**西园二期 16#-19#楼公区、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精装修工程-住宅精装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1.****中心装饰工程 2.A701车间暂存区装修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523.33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萍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00135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皖投 ****幼儿园装饰工程 2.****广场D8栋商业楼室内装饰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1.****医院胃镜中心装修工程 2.****幼儿园装饰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468.11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缪家昌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57211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市**停车楼办公区域装修施工招标 2.**区投资大厦食堂及办公区域装修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1.工****公司新职场室内装修工程 2.珺临府项目售楼部精装修工程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0%收取 | ||
| 招标代理费 | 13200.00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3720.00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地址:**市**街道**东路**** ,联系人: 姬银阁 ,联系电话: 177****8186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