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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 4 号):第九条规定,本次进行《****废弃土坑回填项目》第一次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弃土坑回填项目
选址选线:**省**市**县
建设内容:对砖厂取土造成废弃坑进行回填修复,修复为工业用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金锋 139****2888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