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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屿镇五甲村吴连成等户8间4层民房拆改建项目工程,在马屿镇五甲村。依据所在地块总平面方案,该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35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1440平方米,房屋建筑高度不大于12.50米,其中一层层高不大于3.50米,二层至四层不大于3.00米,坡屋面高不大于2.10米。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情况,详见规划定位图。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1日起至 2026年3月30日止
****联系人:戴立昊、尤俊翔,联系电话:0577-****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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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