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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转发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6号)、《关于**市临时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2〕9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 | 土地坐落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 (公顷) | 使用期限 |
| 1 | **天巡****公司 | 天巡民商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 | 崇****社区八组、二十组 | **** | 0.0616 | 2028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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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