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现将部分资产面向社会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竞租范围、面积及底价分别为:
**市**区观音山镇景河苑37幢104-1店面房;面积约42平方米,第一年租赁底价不低于人民币28700元。
(二)竞租周期
公开竞租的资产使用周期为3年。
(三)资产用途
承租人须按照业态要求(限制以下经营业态: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铝合金加工;烟花爆竹;危化品;废品回收;祭祀物品售卖;中式餐饮等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环境、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的项目)合法经营;承租人因使用租赁房屋对房屋修缮装修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人不得违规装修、违章搭建;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出租人对意向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竞租方式:竞租采用底价公示,有意向的竞租者现场报价,价高者获得租赁权,并签字确认。
二、报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租赁诚信记录。
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竞租人:
(一)有拖欠、欠缴纳租金记录的;
(二)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行为的;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参加竞租的情形的。
竞租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时,需提前上报具体经营项目供出租方审核,具体以出租方审核结果为准(注:出租方仅审核承租人的业态是否符合出租方的合同要求,并非审核该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指定账户缴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金额按招租底价的25%缴纳。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的其竞拍保证金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放弃资产承租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人未取得承租资格的,其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报名时需要提供材料
1、****公司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就一证);
2、意向承租方个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竞拍保证金缴款凭证;
4、竞租报名表。
注:以上材料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查;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注意事项
受经济因素等影响,意向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现状及不确定性做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投资、经营风险。今后如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后期如因国家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或出租方需使用该房屋的,承租单位(个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撤出该房屋,并保持房屋干净、规整状态,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竞价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7点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区胜利路88号****东二楼107办公室
竞租时间:2026年3月31日10点30分
竞租地点:**区胜利路88号****东二楼208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女士,15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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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