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制造厂房项目临时用电辅材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县境内,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2)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人确定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标书代写
2.1.3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所供产品/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供货时提供),须保证产品/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供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在每批次货物中抽检(抽检费用及材料损耗等一切因抽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使用产品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的要求或一再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批次货物清退出场,并扣除其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 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投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600 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县政府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7.2.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节假日不休,均可报名),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
7.2.3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qq.com),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9、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15:30时
开标地点:**县建工大厦9楼(****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人民东路18号
联系人:王金鹏
联系电话:188****66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建工大厦9楼
联 系 人:王祚莉
联系方式:158****4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