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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4694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40号
成文日期: 2026-03-17
关于**县电动车执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电动车执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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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电动车执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工投字〔2026〕3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县电动车执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电动车执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拟建地点:**县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本项目共建设劝导机器人1套(4个方向)、1200万大模型电动车抓拍单元16台,电动车违法管控系统1套,50M路口专线链路5条,****中心配套更新替换8块55寸0.88拼缝LCD拼接屏,1台超高清解码器,6****工作站,更换原有机房静电地板86平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数字经济资金及县财政统筹、企业自筹。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4月-2026年12月,共9个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