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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省**市**区横沥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文化场所配套设施及标识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技术评分部分存在不合理分值设置,第一实施组织方案评分项中的第3点评分与第4点评分,分值一致;第二技术保障措施方案评分项中的第3点评分与第4点评分,分值一致。故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合理打分。
合同包1(**省**市**区横沥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文化场所配套设施及标识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张亮(采购人代表)、李春华、张妙华、陈伟杰、吴新燕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 “货物招标”(服务采购适用)类型 标准计取 | |||
| 1 | **省**市**区横沥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文化场所配套设施及标识采购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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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横沥镇长排路一号
联系方式:134****4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县罗阳街道水西村四期18栋2号-3号
联系方式:075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晓珊
电 话:07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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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