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原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信息中: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省**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大湾区现代大道中南高科**东津创新谷项目5号楼中标(成交)金额:178.500000(%)现更正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省**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大湾区现代大道中南高科**东津创新谷项目5号楼中标(成交)金额:178.5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6-03-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浠****社区百家街
联系方式:131****3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联系方式:182****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8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