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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新材料中试平台(筹)(高均一性可控聚合新材料)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省新材料中试平台(筹)(均性可控聚合新材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 | ||
| 标段名称 | 东省新材料中试平台(筹)(均性可控聚合新材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3891㎡,可建设用地面积21087㎡,项目本次建设范围总建筑面积为48073.62㎡,计容建筑面积为44281.08㎡,不计容面积3792.54㎡****停车场3550.36㎡,地上不计容面积242.18㎡)。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均一性可控聚合新材料中试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逆向工程、电子封装材料、光伏封装材料、可控聚合物、新型聚合物加工、工艺数据与工艺包、精密仪器七大子平台建设,项目需考虑二期建设宿舍及配建地下车库的需求。 具体建设工程包括土建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设备工程等。室外工程****广场,景观绿化节点等,需符合项目定位。项目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要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备注:以上建设内容****管理部****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共计50日历天。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标书代写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资质的要求。 **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013.html) 注: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申请人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6 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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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门槛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3 10: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3 10: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3 10: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7号楼2楼203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范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29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齐富路88号C座5-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巩江燕、肖延华 | 联系电话 | 020-****294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2546,020-****04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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