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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庐境潮鸣府项目展示区景观及配套施工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庐境潮鸣府项目展示区景观及配套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题1、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 万元的居住建筑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或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中包含不低于700 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内容)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请问我单位提供投标人业绩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 万元的居住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变更公告
1.原随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页码及页眉有误,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正文内容未做修改。
2.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6:蓝城集团工艺工法与标准的附件补充上传,此工艺工法标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及合同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附件与上传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12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彭工
电话:0551-****81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