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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区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碎石及中粗砂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区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碎石及中粗砂物资采购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区平西村、**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区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碎石及中粗砂物资采购
五、采购控制价
单价报价 ¥****708.58元;数量: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其他:①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至**省******中学北50米(三东大道西南)进行现场报名并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或参与后续投标活动。未按要求到现场报名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②投标人须在回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单****银行转账回单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凭证不纳入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编制范围。 标书代写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4日 15:00
十、其他
本次招标不收取资料费用,需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后无息退还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先生
联系电话:185****0624
联系地址:**市**区**街秀全大道47号六楼601房
采购方:****
日期: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