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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公路水运工程“**卫士”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茂交质〔2022〕2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交通建设工程“**卫士”推荐工作的通知》(茂交质函〔2026〕6号)有关要求,经建设单****运输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复核,现将获评2025年度**市交通建设工程“**卫士”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9名,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6日17:3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工程质量监督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科。
受理地址:**市**区双山七路2号大院910室。
受理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