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庭佳苑二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澄清/变更公告2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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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庭佳苑二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澄清/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隆庭佳苑二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2.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 个。现更正为:2.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 个。

(二)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与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注:2.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与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如需提供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可否与详细评审中的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回复:未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附录3 资格审查业绩(业绩最低要求)(2)施工完结并提供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请问:由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是否认同为验收证明文件

回复:认可。

3、招标文件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 P20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2.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 个。疑问: 是否矛盾 请明确。

回复:未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36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杨兵

电 话:151****7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施威

电 话:137****2810

2026年03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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