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补充公告(一)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调整了计价规范,据此调整了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调整了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及明细。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变更了工程量清单,变更后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文件公布的暂估价由“303.26万元”变更为“313.74****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26.94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由“647.53万元”变更为“313.10万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最高投标限价”中,暂估价明细变更为“1)中央空调设备暂估价94.3万元;2)抗震支架暂估价44.62万元;3)电梯设备暂估价92.5万元;4)围墙工程暂估25万元;5)绿化工程暂估价25.01万元;6)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工程暂估价10万元;7)VI标识系统工程暂估价22.31万元。”
招标文件中“二、报价书”同步变更变更后报价书详见附件2:报价书
招标文件附件“附件4: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变更后内容详见附件3:项目信息清单
招标文件附件“附件B-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变更后内容详见附件4: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
因本次补充公告涉及到实质性变更,本项目各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25日18:00:00标书代写
澄清提问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30日09:00:00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9日09:00:00标书代写
温馨提醒:(1)通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需确认保函有效期可以覆盖招标/采购文件最新的投标有效期,如原保函满足要求的可沿用,如原保函已不满足要求的,应重新开具保函或变更原保函有效期,以确保保函有效期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保函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2)通过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需确认保单的保险期限可以覆盖招标/采购文件最新的投标有效期,还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最新的相关单据或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报价书
附件3:项目信息清单
附件4: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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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