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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尼洋河八一镇防洪工程(**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尼洋河八一镇防洪工程(**段)
项目地点:**区八一镇永久片区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西河整治河道全长3.26km;****整治河道全长4.24km;**联络河整治河道全长0.903km;尼洋河引水涵管设计,引水涵管长3.586km。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52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