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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洪宽一**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阳下街道,K0+077中桥位于大北溪干流上,桥梁全长60m,上部结构采用2×30m预制预应力混凝土先简后支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中桥墩采用柱式墩接盖梁、桩柱式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U台、扩大基础;桥墩直径为1.4m,只有1组共4个桥墩落于河道内,桥墩顺水流方向轴线与水流方向一致。最低梁底高程为19.01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大北溪河道河段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建设单位与桥梁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建设项目采用30年一遇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K0+077中桥。评价范围为下游至新局溪汇合口(水文断面DB16),河段长为0.92km;上游至泷郡坝(水文断面DB19+2W),河段长为0.60km;影响分析范围上下游河道总长度为1.52km,影响分析范围左右岸采用河道管理范围。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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