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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比选2026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21.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达济街9号院 |
| 2026年04月03日 17时00分 |
| 比选 |
| 2026年12月15日前。 |
|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参选,以联合体方式参选时应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六)熟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七)应成立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内容和要求相适应。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或编制等方面经验,并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其他成员须具备不少于3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至少安排一名项目主要成员作为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一)项目需求 对****2023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发布的21项地方标准进行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分析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和实施评价。 (二)项目成果 1.形成《2026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总报告》; 2.形成21项各标准实施情况评估专项报告; 3.形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价指南》。 |
| **** | 项目名称关于比选2026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21.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达济街9号院 | |
| 2026年04月03日 17时00分 | ||
| 比选 | ||
| 2026年12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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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参选,以联合体方式参选时应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六)熟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七)应成立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内容和要求相适应。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或编制等方面经验,并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其他成员须具备不少于3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至少安排一名项目主要成员作为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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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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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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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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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需求 对****2023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发布的21项地方标准进行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分析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和实施评价。 (二)项目成果 1.形成《2026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总报告》; 2.形成21项各标准实施情况评估专项报告; 3.形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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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老师 |
| 010****7923 |
| 徐老师 | 传真|
| 010****7923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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