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晟钱隆府小区部分房产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晟钱隆府小区部分房产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所属行业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 1 |
1-1 |
福晟钱隆府小区部分房产修缮工程 |
30天 |
建筑业 |
300000 |
300000 |
2000 |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质要求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期限: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
5.2地点:**市**镇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1906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5.3方式:(1)现场获取:直接前往****(**市**镇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1906)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采购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公司邮箱(****@qq.com)。未办理获取文件(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1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3月26日10:00(**时间)之前提交到****(**市**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602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6年3月26日10:00(**时间)
7.2谈判地点:****(**市**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602室)
8、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8.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
联系人:刘燧
联系方式:137****8252
10、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602室
联系人:李倩、林正恺、何代兵
联系方法:133****0931
邮箱:****@qq.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购买文件、缴纳服务费 |
提交保证金 |
| 开户名称:********公司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时代景城支行 |
| 账 号:1183 7010 0100 0525 33 |
账 号:350********000000176 |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未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