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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26〕4号)和《****卫生健康委 ****
中央财政支持提升项目单位(3个):
**市
**市
**市
省级财政支持提升项目单位(4个):
**市
**市
**市 **市(得分并列第6名)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卫生健康委反映,并附必要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请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请注明姓名、单位和电话。匿名和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省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731—****2293(体制改革处)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731-****5191****保障处)
邮箱:****@163.com
****卫生健康委 ****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