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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验收评估,评估报告结论:建设单位从实际出发,投资控制和使用合理,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目标值,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确定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我公司****教育中心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示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反馈相关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郜文明 139****0903 |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山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