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
****数据中心B11-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1为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标段2为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标段3为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标段4为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标段5为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标段6为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各标段项目内容概述如下:
(1)标段1-4:****数据中心B13、B14、B15、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机房电源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工艺配套工程、土建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
施工及设备采购:①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及有关所有说明中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源工程、工艺配套工程、土建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含精保洁)、柴发工程(含联调测试用油)、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及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物理安全、办公桌椅及货架、数字化交付及智慧工地建设(不包含管理平台)等。②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界面内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厂验、调试、测试交付使用,****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最终通过第三方测试、初验及终验,并承担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物资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③配合招标人完成所需的其他工作。
(2)标段5、6:****数据中心B11、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设计:机电配套及相关的各专业设计,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图纸深化设计,向招标人提供深化后的设备清单、施工清单,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施工:负责每期可研及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电源配套工程、空调通风配套工程、给排水配套工程、电气配套工程、智能化配套工程、机房装修配套工程、工艺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设备:将每期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物资(除甲供材外)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具体包含电源配套工程、空调通风配套工程、给排水配套工程、电气配套工程、智能化配套工程、机房装修配套工程、工艺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 招标预算:总金额2,721,782,926.90元(不含税),3,037,432,458.64元(含税),其中设计部分税率6%,施工部分税率9%,设备部分税率13%,各标段预算金额详见下表:
| 标段 |
标段名称 |
类别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含税金额(元) |
| 标段1 |
****数据中心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1,750,000.00 |
6% |
1,855,000.00 |
| 施工费 |
196,733,677.58 |
9% |
214,439,708.56 |
||
| 设备费 |
356,245,176.99 |
13% |
402,557,050.00 |
||
| 标段1小计 |
554,728,854.57 |
/ |
618,851,758.56 |
||
| 标段2 |
****数据中心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1,750,000.00 |
6% |
1,855,000.00 |
| 施工费 |
196,694,871.31 |
9% |
214,397,409.73 |
||
| 设备费 |
356,245,176.99 |
13% |
402,557,050.00 |
||
| 标段2小计 |
554,690,048.30 |
/ |
618,809,459.73 |
||
| 标段3 |
****数据中心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1,750,000.00 |
6% |
1,855,000.00 |
| 施工费 |
195,860,536.59 |
9% |
213,487,984.88 |
||
| 设备费 |
356,245,176.99 |
13% |
402,557,050.00 |
||
| 标段3小计 |
553,855,713.58 |
/ |
617,900,034.88 |
||
| 标段4 |
****数据中心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1,750,000.00 |
6% |
1,855,000.00 |
| 施工费 |
195,841,133.46 |
9% |
213,466,835.47 |
||
| 设备费 |
356,245,176.99 |
13% |
402,557,050.00 |
||
| 标段4小计 |
553,836,310.45 |
/ |
617,878,885.47 |
||
| 标段5 |
****数据中心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2,368,000.00 |
6% |
2,510,080.00 |
| 施工费 |
69,000,000.00 |
9% |
75,210,000.00 |
||
| 设备费 |
181,000,000.00 |
13% |
204,530,000.00 |
||
| 标段5小计 |
252,368,000.00 |
/ |
282,250,080.00 |
||
| 标段6 |
****数据中心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设计费 |
2,304,000.00 |
6% |
2,442,240.00 |
| 施工费 |
80,000,000.00 |
9% |
87,200,000.00 |
||
| 设备费 |
170,000,000.00 |
13% |
192,100,000.00 |
||
| 标段6小计 |
252,304,000.00 |
/ |
281,742,240.00 |
||
| 合计(元) |
/ |
||||
1.1.3 计划工期:
(1)B13-B16机房楼整体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整体计划竣工(终验)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其中:
B13-B14机房楼: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计划交付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
B15-B16机房楼: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计划交付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2)B11、B12机房楼: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实际开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一期项目须在2026年8月30日前交付(需完成三方测试工作)。后续通算项目每批次订单下单后的150天内交付(需完成三方测试工作)、智算项目每批次订单下单后的180天内交付(需完成三方测试工作)。
各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与计划竣工日期暂定如上,如因招标采购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计划工期变更,则以招标人实际通知的工期为准。
1.1.4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1.1.5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1.7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和****园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西。
1.2 承包方式:标段1至标段4包工包料;标段5至标段6包工部分包料。
1.3 标段划分:6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实施地域(楼栋) |
| 标段1 |
****数据中心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4机房楼 |
| 标段2 |
****数据中心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3机房楼 |
| 标段3 |
****数据中心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5机房楼 |
| 标段4 |
****数据中心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6机房楼 |
| 标段5 |
****数据中心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1机房楼 |
| 标段6 |
****数据中心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B12机房楼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折扣报价最高限价均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下表为系统自动生成,具体标段划分与采购数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标包1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1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1B14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2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2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2B13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3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3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3B15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4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4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4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5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5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5B11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6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 套 | 1 |
| 标包6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 标包6B12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
2.3.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3.2施工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1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1)须具备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注1:类似工程****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中心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机房工艺装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担任职务,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2: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3: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至少一****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
2.4.3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4.4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下列注册资格证书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4.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
2.5企业业绩要求:
2.5.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100万元及以上设****设计部分合同金额)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标书代写
2.5.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机电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机电施工工作),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机电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标书代写
注1:以上两项业绩类似工****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中心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机房工艺装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
注2: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
注3: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至少一****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
2.6投标人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
2.6.1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6.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标书代写
以上2.6.1、2.6.2项须提供承诺函并附以下网址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
2.6.3****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6.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查询截图;
2.6.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行贿犯罪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的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2.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
2.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9.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任意一方牵头均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9.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
地址:**市**区腾飞路甲39号
联系人:姚秀明、王佼杰
联系电话:0471-****322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樊璞、段海明、祝水全、许小佳、罗杏通、何照新
联系人:樊璞、段海明
联系电话:150****0221、137****5480
邮箱:****@139.com、****@139.com
地址:******广场6号楼5层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0.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10.2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3,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00至18:00。
10.3 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往来信息均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cn)发布。在采购结果确定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信息,未及时提取信息责任自负。
10.4 本项目实行单轨制无纸化,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应答文件。
(1)本项目取消现场公开唱价环节,本项目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开标,由投标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查看并确认开标信息。本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开标不再组织应答人召开现场开标会议,请投标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2)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设定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为应答人线上查看开标记录的时间段,所有投标人均应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ES系统查看开标信息,上述时间段结束后投标人将无法查看开标信息。逾期未查看开标信息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3)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提出,过时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