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报废汽车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销售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具备销售条件,现进行报废汽车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
本次销售的内容为:
A01包:**地区报废汽车,所属地区为:**;
A02包:**、**东、北部地区报废汽车,所属地区为:**、**、**、**、**等;
A03包:**中、**地区报废汽车,所属地区为:**省(**、**、**等)
3.1.1
3.1.1.1资质要求。
(1)购买方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谈判****商务厅(局》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开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如涉及其他专业回收,还须提供该类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许可证;
5.国铁采购平台复审结果;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1.1.2财务要求:购买方须提供销售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或盖章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5****集团公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购买方。
3.2 本次销售不接受联合体。
4.1 购买方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购买方,请于2026年3月21日 9:00至2026年3月27日 17: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销售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购买方,请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34****1086)-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销售文件售价A01,A02,A03包:每包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销售文件。标书代写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上午 09:30,****基地会议室(地址:**市西**南蜂窝路9-1号),届时邀请购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销售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销售单位将予以拒收。
销售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路6号
邮 编:10086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010-****6847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罗先生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https://www.bidding-crmsc.****.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1购买方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购买方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等活动。销售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购买方在销售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销售。
(2)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规定用途的。
(3)购买方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购买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销售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com。
8.3购买销售文件成功后,购买方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方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书代写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购买方自行核对****电子平****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6年3月21日
| 附表 2026年报废汽车 |
||||||||||
| 包件号 |
所属单位 |
报废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理论重量(整备质量) |
起售价(元/吨,含税13%) |
存放地点 |
预计回收时间 |
发货计量方式 |
谈判保证金(元) |
备注 |
| A01 |
**地区各站段 |
报废汽车 |
吨 |
152.834 |
1100.00 |
见附件1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台发货,不再过磅称重 |
16812 |
按台销售不再过磅称重。报废汽车型号及联系方式见销售文件 |
| A02 |
**、**东、北部地区各站段 |
报废汽车 |
吨 |
61.541 |
1100.00 |
见附件1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台发货,不再过磅称重 |
6770 |
按台销售不再过磅称重。报废汽车型号及联系方式见销售文件 |
| A03 |
**中、**地区各站段 |
报废汽车 |
吨 |
125.047 |
1100.00 |
见附件1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台发货,不再过磅称重 |
13756 |
按台销售不再过磅称重。报废汽车型号及联系方式见销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