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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8939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英姿 |
| 王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东**区 |
| **大道1259号 |
| ****铁路**殷店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 |
| 经度:113.49844,113.56299 纬度: 32.07075,32.1190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1 |
| 随环建审〔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76.8 |
| 24.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4********945690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4********9456909 | 验收监测单位:**博源****公司 |
| 914********4067980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2024-12-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9 |
| 2026-0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殷店牵引站T接季梁变至殷店变110kV线路在T接点处解除殷店变侧分支线,形成季梁变至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改建殷店变至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度12.48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与110kV烈殷线共塔)2×0.18km、单回线路2.8km,改造单回线路9.5km,增加铁塔8基,导线利旧;同时将该段弧垂进行调整,共计6km,解除殷店变至小林变(T殷店牵引站)线路殷店牵引站分支; 110kV烈殷线本次改造段长0.43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0.18km(与110kV殷店~殷店牵引站线路共塔),单回线路0.25km。 | 实际建设情况:将殷店牵引站T接季梁变至殷店变110kV线路在T接点处解除殷店变侧分支线,形成季梁变至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改建殷店变至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度12.48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与110kV烈殷线共塔)2×0.18km、单回线路2.8km,改造单回线路9.5km,增加铁塔8基,导线利旧;同时将该段弧垂进行调整,共计6km,解除殷店变至小林变(T殷店牵引站)线路殷店牵引站分支; 110kV烈殷线本次改造段长0.43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0.18km(与110kV殷店~殷店牵引站线路共塔),单回线路0.25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三)项目应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选择施工方式和施工工艺,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状。施工期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边和输电线路两侧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确****电站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本次验收针对施工阶段、试营运阶段的措施进行了调查,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了校核,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已落实。 ①施工阶段包含线路工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土建施工,施工作业均在征地范围的红线内进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进行夜间施工。 ②本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绿色文明施工方案,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经对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施工阶段未收到因噪声产生的居民投诉。 已落实。 建设项目施工期安排合理,施工方式和施工工艺安排合理,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了干燥大风天气;现场配备洒水车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经常洒水抑制扬尘产生。 已落实。经调查: 本次验收线路周边各监测点和监测断面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已落实。经调查: 根据竣工环境监测结果可知,线路工程调查范围内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或4a类准限值要求。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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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定期清运;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在塔基周边就地进行平整。 ②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 ③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④拆除塔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妥善处置:****政府制定消纳场地处置;塔架、导线、瓷瓶及废****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置。 | 已落实。根据施工资料和对施工单位的调查: ①塔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采用近回填压实措施,对于不能回填的弃土弃渣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弃土堆置点进行处置。 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定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 ③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弃包装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
| 1 | 陆生生态: 1)避让措施 ①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已有的通道进行设置,临时堆料场地应尽量布置于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 ②牵张场地一般租用较为平坦的地方,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占用的农田及时恢复为耕地,其它场地平整后,恢复种植原有的植被。 2)减缓措施 ①塔基在开挖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大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回填时尽量按原地质层顺序逐层回填,回填土应平整、夯实,防止产生风蚀;塔基施工要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材料堆放要有序。 ②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3)恢复与补偿措施 塔基占地仅限于四个支撑脚,因此,其余的地方可选择种植一些乡土树草进行植被恢复,进行一段时间的植被抚育管理后,塔基附近植被和地貌基本可以恢复原貌。 2、生态环境保护 ①施工前严格按照施工布置设定的范围施工,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为保护线路沿线水体水质及生态环境,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牵张场等设置在河道漫滩范围内。 ③线路跨越水田等水域时,由于地质原因使用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泥浆澄清池,避免泥浆进入河道。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④塔基区的工程施工,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在临近水体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后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便道。 ⑤施工中尽可能少占地,减少树木及经济作物的砍伐,搞好砂石料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及合理性,并做好防护坝,减少水土流失,采用蓬布铺垫,便于清理和保护植被。 ⑥塔基基础开挖的临时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苦盖措施。防止裸露土面遭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在塔基区永久占地区可恢复植被部分恢复绿化。 ⑦地面组装及放线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压占,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土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的措施,以恢复地表被,提高土壤抗蚀性。 ⑧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运输车辆不得在水体直接冲洗。 ⑨施工结束,及时做好现场废料清理和植被绿化工作。 水生生态: ①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段施工时,应设立有效的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的水体。 ②****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提高环保意识,及时检查施工机械,防止跑冒滴漏油等现象。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按照施工方案堆放,避免直接丢入水体。严格禁止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 已落实。经核查设计图纸、用地手续及施工资料: 1)避让措施 ①施工临时道路能利用已有的国道、省道、村道均按照可利用的进行设置,对于却不能利用的,施工单位选取了对植被破坏程度较小的形式进行设置,同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堆料场地应均布置在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 ②牵张场地均布置在施工场地周边,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清理并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牵张场未占用耕地。 2)减缓措施 ①本项目塔基采用现浇台阶基础6基,掏挖基础15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布置合理,在开挖过程中,施工组织合理,回填时尽量按原地质层顺序逐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周边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②本项目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仅1基,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开挖排水沟,斜坡塔基处理妥善,未影响周边自然排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塔基占地均仅涉及四个支撑脚,其余地方均开展了场地恢复和植被恢复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施工布置设定的范围施工,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涉及水体及水环境保护目标。 ③本项目均采用外购商砼,不涉及跨越水田等情形,也未使用灌注桩基础等形式开展施工,因此不涉及水环境影响。 ④施工单位在塔基区的工程施工,制定了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施工临时道路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 ⑤施工占地在方案阶段及施工阶段均尽可能减少,砂石料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合理,并采用蓬布铺垫,并进行遮盖,现场调查现场清理工作和恢复工作均有效落实。 ⑥塔基基础开挖的临时土方均集中堆放,并采取了有效临时拦挡、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措施及植被措施有效落实。 ⑦地面组装及放线均在施工场地内开展,有效减少了植被的压占,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有效落实。 ⑧本项目施工物料不涉及含有害物质,施工物料未堆放在沟渠水体附近,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冲洗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未在水体周边直接冲洗。 ⑨经现场调查,现场建筑垃圾及废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均落实清理,植被绿化工作有效落实。 ①本项目线路工程均不涉及河流和水环境保护目标,施工阶段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有效控制,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②施工单位设有绿色施工方案,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培训,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按照施工方案堆放,不涉及丢入水体的情形。 |
| 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110kV线路工程属于《**厉山(**)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20****环境保护局(随环管验〔2016〕30号)的竣工环保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属于《**江头店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8****公司(鄂电司随供发展〔2018〕32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属于《**江头店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8****公司(鄂电司随供发展〔2018〕32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小林110kV线路属于《**小林11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2年7月6日****保护厅(鄂环审〔2012〕8号)的竣工环保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110kV线路工程属于《**厉山(**)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20****环境保护局(随环管验〔2016〕30号)的竣工环保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属于《**江头店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8****公司(鄂电司随供发展〔2018〕32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殷店牵引站110kV线路属于《**江头店22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8****公司(鄂电司随供发展〔2018〕32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殷店-小林110kV线路属于《**小林110kV输变电工程》中的建设项目,于2012年7月6日****保护厅(鄂环审〔2012〕8号)的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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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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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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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生生态: 1)避让措施 ①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已有的通道进行设置,临时堆料场地应尽量布置于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 ②牵张场地一般租用较为平坦的地方,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占用的农田及时恢复为耕地,其它场地平整后,恢复种植原有的植被。 2)减缓措施 ①塔基在开挖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大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回填时尽量按原地质层顺序逐层回填,回填土应平整、夯实,防止产生风蚀;塔基施工要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材料堆放要有序。 ②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3)恢复与补偿措施 塔基占地仅限于四个支撑脚,因此,其余的地方可选择种植一些乡土树草进行植被恢复,进行一段时间的植被抚育管理后,塔基附近植被和地貌基本可以恢复原貌。 2、生态环境保护 ①施工前严格按照施工布置设定的范围施工,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为保护线路沿线水体水质及生态环境,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牵张场等设置在河道漫滩范围内。 ③线路跨越水田等水域时,由于地质原因使用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泥浆澄清池,避免泥浆进入河道。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④塔基区的工程施工,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在临近水体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后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便道。 ⑤施工中尽可能少占地,减少树木及经济作物的砍伐,搞好砂石料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及合理性,并做好防护坝,减少水土流失,采用蓬布铺垫,便于清理和保护植被。 ⑥塔基基础开挖的临时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苦盖措施。防止裸露土面遭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在塔基区永久占地区可恢复植被部分恢复绿化。 ⑦地面组装及放线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压占,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土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的措施,以恢复地表被,提高土壤抗蚀性。 ⑧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运输车辆不得在水体直接冲洗。 ⑨施工结束,及时做好现场废料清理和植被绿化工作。 水生生态: ①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段施工时,应设立有效的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的水体。 ②****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提高环保意识,及时检查施工机械,防止跑冒滴漏油等现象。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按照施工方案堆放,避免直接丢入水体。严格禁止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经核查设计图纸、用地手续及施工资料: 1)避让措施 ①施工临时道路能利用已有的国道、省道、村道均按照可利用的进行设置,对于却不能利用的,施工单位选取了对植被破坏程度较小的形式进行设置,同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堆料场地应均布置在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 ②牵张场地均布置在施工场地周边,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清理并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牵张场未占用耕地。 2)减缓措施 ①本项目塔基采用现浇台阶基础6基,掏挖基础15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布置合理,在开挖过程中,施工组织合理,回填时尽量按原地质层顺序逐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周边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②本项目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仅1基,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开挖排水沟,斜坡塔基处理妥善,未影响周边自然排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塔基占地均仅涉及四个支撑脚,其余地方均开展了场地恢复和植被恢复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施工布置设定的范围施工,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涉及水体及水环境保护目标。 ③本项目均采用外购商砼,不涉及跨越水田等情形,也未使用灌注桩基础等形式开展施工,因此不涉及水环境影响。 ④施工单位在塔基区的工程施工,制定了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施工临时道路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 ⑤施工占地在方案阶段及施工阶段均尽可能减少,砂石料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合理,并采用蓬布铺垫,并进行遮盖,现场调查现场清理工作和恢复工作均有效落实。 ⑥塔基基础开挖的临时土方均集中堆放,并采取了有效临时拦挡、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措施及植被措施有效落实。 ⑦地面组装及放线均在施工场地内开展,有效减少了植被的压占,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有效落实。 ⑧本项目施工物料不涉及含有害物质,施工物料未堆放在沟渠水体附近,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冲洗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未在水体周边直接冲洗。 ⑨经现场调查,现场建筑垃圾及废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均落实清理,植被绿化工作有效落实。 ①本项目线路工程均不涉及河流和水环境保护目标,施工阶段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有效控制,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②施工单位设有绿色施工方案,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培训,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按照施工方案堆放,不涉及丢入水体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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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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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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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