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地区人力**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品规范性、实用性和覆盖面,规范采购程序,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宣传品制作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地区人社局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服务内容:人社政策宣传品设计、制作、配送等全流程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27万元(含税包干,超预算视为无效响应)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制作、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等相关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制作、运输和售后服务能力,有宣传品制作相关业绩。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遴选材料
参选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参选函、单位简介;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近3年宣传品/印刷品制作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质量标准、交货周期、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表(按清单内设置物品报送单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状况承诺函;
其他可证明服务能力的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8:30)
报名地点:****就业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密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确定
由**地****小组,对参选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案例、方案质量、报价合理性、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结果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政策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制作配送任务。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地区**县狮泉河镇
联系电话:0897—****171
附件:清单报价请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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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编辑:潘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