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包公文化园陈列展览工程(非标工程)结算审核】中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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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业主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指定理由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
**市包公文化园陈列展览工程(非标工程)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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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27,000元 至 ¥0.01元
1、参考《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相关标准计算,结算造价费用最高不超过27000元。2、参与报价的中介服务机构视为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1)因**市包公文化园陈列展览工程(非标工程)结算审核的结算审核的对象,是**市包公文化园陈列展览工程的艺术品、场景制作等没有标准参考造价的相关项目,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以符合有关规范的合法合规的方式,对被结算单位(施工单位)的送审材料进行结算。(2)由于项目结算金额较大,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安排专门的团队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结算工作,并在有需要时派遣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对结算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对。(3)中介服务机构的报价即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的最高价格,采购单位不会在中介服务机构报价之外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其它费用。(4)采购单位将在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结算服务并征得采购单位、被结算单位(施工单位)同意、抄报**市财政部门无异议,并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落实资金后,再向中介服务机构支付项目结算造价咨询经费。在此过程中,如**市财政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结算造价咨询结果进行抽查并提出异议时,中介服务机构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此外,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知晓:中介服务机构对该项目的结算结果,若与**市财政部门抽查复核的结论存在较大差距(偏差率超过5%),**市财政部门将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把评审造价机构名单报送省、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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