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招标代理作为公共**交易的关键环节,其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交易的效率与公平。近年来,在**市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持续增多,原2021年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及考评文件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监管需要。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市公管局聚焦我市招标代理市场监管痛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4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起草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由“单一考评”向“多元治理”升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本办法的出台是**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优化公共**交易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既填补了旧政策在人员管理、评价机制、监管方式上的短板,又构建了全维度、闭环式、智能化的行业管理体系,为全市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准则,同时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高效规范推进,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二)总体考虑。以“规范行为、提升质量、精准监管、优化服务”为核心,立足**市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用导向,通过完善信息登记、细化从业规范、创新多元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实现“机构与个人双重约束、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双重发力、数智化与常态化监管双重结合”,推动招标代理行业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
三、制定过程
(一)初稿起草。2024年12月市公管局在《**市公共**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共**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暂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初稿,****交易中心相关科室意见,汇总相关科室意见后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征求意见。2月19****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月28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协会意见。
(三)开展审查。4月15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7月7日完成合法性审查。
(四)研究印发。7月3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8月1日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规范从业行为。明确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禁止行为和业务规范,划定行业行为红线,从源头遏制串通投标、挂靠经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多元、智能、可追溯的评价机制,破除“唯分数论”,实现评价结果客观反映机构服务能力和个人从业实绩。
(三)实现精准高效监管。通过数智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管模式,优化监管**配置,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效率,形成“奖优罚劣”“优绩优选”的市场导向。
(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以政策为引领,倒逼代理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为**市工程建设领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0条,包括总则、信息登记、从业管理、多元评价、监督管理和附则等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服务部门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信息登记主要规定了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的维护及管理等。
第三章从业管理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业务的要求、项目组组建要求、委托代理合同订立内容、代理收费要求等。
第四章多元评价主要内容为多元评价的范围方式、评价结果异议渠道、支持在选取代理机构时参考评价结果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评价结果的运用和监管措施、****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等。
第六章附则主要内容为解释机构和施行时间。
六、新旧政策差异
相较于2021年《**市公共**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共**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暂行)》,新《办法》在五个核心维度实现全方位提升,具体如下。
| 维度 |
旧政策规定 |
新《办法》规定 |
提升点 |
| 评价主体 |
“谁监管,谁评价” |
多元主体共同评价 |
加入服务对象和行业组织,提升评价客观性 |
| 评价指标 |
从业行为 |
基本条件、人员配备、企业业绩、从业行为等六个维度 |
覆盖 “人、财、物、绩、效” 全要素,避免 “以偏概全” |
| 评价方式 |
主要为扣分制,加分条款可行性不强 |
扣分+加分(基础分±动态加减) |
激励与惩戒并重,引导行业正向发展 |
| 评价对象 |
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可二选一 |
“双评”机制 |
责任到人,强化人员能力评价,倒逼从业人员提升能力 |
| 技术手段 |
事实认定为主 |
“事实认定+数智化自动评价”双模式 |
减少人为干预,提升效率和精准度 |
七、创新举措
(一)构建“六维一体”多元评价体系。摒弃原有单一的考评模式,从多个核心维度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全面评价,贴合行业实际运营场景,打破单一评价带来的局限性,让评价结果更贴合各机构实际发展情况。
(二)构建“双评+随迁”人员管理模式。实施机构与项目负责人同步评价的方式,从业人员的评价记录可随其从业变动同步转移,建立个人从业档案,进一步压实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
(三)推行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模式。将招标代理相关的信息登记、评价打分、结果公示、异议处理等各环节,全部依托本地公共**交易平台推进,借助智能化手段减少人工干预,提升整体监管效率。
(四)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依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分级分类,将监管**重点配置到高风险、评价结果不佳的主体上,实现重点监管与日常常规监管的有机结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
(五)健全收费管理及公开机制。将服务收费标准公开纳入多元评价体系,明确代理机构收费公开及合同约定相关要求,从源头规范行业收费行为,同时发布专项指引指导收费公开相关注意事项,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六)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双重格局。****政府部门行政监管力度的同时,****协会发挥自律作用,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发布行业收费指导等方式,推动行业实现自我规范、自我提升。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办法》落地见效、切实发挥作用,下一步市公管局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全力推动政策落地执行。
(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行业协会、线下培训会等渠道,对《办法》核心内容、创新亮点、操作要求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确保监管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准确理解、严格执行。
(二)升级数智化平台支撑。依托市公共**交易平台,升级完善信息登记、多元评价、结果公开、异议处理等功能模块,优化数智化自动评价算法,保障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顺利实施。
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集中展示
招标代理机构自助权重筛选功能
(三)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市、县(区)****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的协同配合,建立评价信息共享、监管线索移送、违法违规查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严格政策执行监督。对《办法》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与评估,严格执行从业管理、多元评价、差异化监管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同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动态优化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招标代理行业持续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九、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055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