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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经局党组同意,公开遴选4家项目实施主体(其中,服务水稻生产3家、服务柚果生产1家)。****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后,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报名、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遴选出**县桃******社、蕉******社、**县****公司为我县2026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蕉******社为我县2026年柚果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股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汤斯斯;联系电话:075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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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