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6年03月18日,****根据****(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3号楼1单元301****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47′53.210″,北纬23°4′11.806″)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从事LED发光二极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LED发光二极管10.2亿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08月委托****编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1月05****环境局莞城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319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恒温恒湿测试用水:项目使用恒温恒湿试验箱对产品进行测试,测试过程使用纯水,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切割工序冷却用水、清洗用水:项目冷却水用于切割机切割片的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清洗机对切割后的工件用自来水漂洗一次,以去除工件表面因切割残留的颗粒物,清洗用水不添加任何化学药剂,由于循环过程中,水的不断损耗,会导致可溶性盐份的不断浓缩积累,超过一定限值,就不能满足切割、清洗工艺的要求,因此,切割、清洗废水需定期更换,交有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项目回流焊使用无铅锡膏及真空回流焊使用助焊剂过程会有焊锡烟尘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锡及其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
激光打标工序:项目激光打标工序会产生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激光打标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焊线工序:项目焊线工序会产生少量焊烟,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焊线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配胶工序:项目配胶工序使用的荧光粉为粉料,使用量为0.6t/a, 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表征,收集后高空排放。
固晶、配胶、烘烤、点胶、测试1、喷胶、超声波清洗、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项目将固晶、配胶、烘烤、点胶、测试1、喷胶、超声波清洗、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项目恒温恒湿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切割、清洗废水需定期更换,交有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回流焊使用无铅锡膏及真空回流焊使用助焊剂过程会有焊锡烟尘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激光打标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激光打标工序会产生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焊线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焊线工序会产生少量焊烟,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配胶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配胶工序使用的荧光粉为粉料,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表征,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晶、配胶、烘烤、点胶、测试1、喷胶、超声波清洗、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固晶、配胶、烘烤、点胶、测试1、喷胶、超声波清洗、回流焊、真空回流焊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8~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组织召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市****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市****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负责人 | |||
| 监测单位 | **市****公司 | 技术员 | |||
| 设计单位 | **市****公司 | 负责人 |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 | 编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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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